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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暂住房租金置换房售价将参照同区私楼 会有优惠

2018-12-12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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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电据《澳门日报》报道,11日,澳门特区立法会全体会议以全票赞成,一般性通过《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法案,议员关注暂住房租金及置换房售价问题。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表示,虽然定价会参照同区私楼市场价格,但会有不是很大的优惠,令定价一定不高于私楼。

  据报道,立法会全体会议11日下午3时举行。会议焦点是一般性讨论及表决《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法案。陈海帆表示,法案主要订定暂住房及置换房的兴建,以及相关房屋出租和出售制度,以便有效推动都市更新。法案也强调兴建暂住房及置换房的目的,是为都市更新而被拆卸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在租住或购买住宅房屋时提供多一种选择,以此作为推动都市更新的鼓励措施。

  法案建议暂住房的租金及置换房售价,由负责都市更新的实体参照楼宇所处区域内,同等质量及条件的住宅房屋的市场价格提出建议,并由行政长官以批示订定。多位议员关注有关定价问题。

  陈海帆形容,《都市更新暂住房及置换房法律制度》法案是行先一步的法案,未来都市更新还会有主体法律整体规范,详细订定如何拆迁、经济补偿等,未来也会成立都市更新公司,按市场机制处理问题。受影响的业权人可按被拆迁物业的价值取得经济补偿外,法律目的是多提供一个选择给业权人,激励参与都市更新计划。

  陈海帆强调,计划是为都市更新而设。在此机制下,受都市更新影响的业权人若拆楼后可回迁的话,可取得经济补偿租市场的楼宇,或租住暂住房,回迁不了的也可选择拿补偿在原区买楼,或购买置换房。

  陈海帆表示,置换房是按私楼建筑标准来兴建,工务局会充分考虑户型、朝向、用料等,性质不是真正意义的公屋,业权人可取得完全业权,不会有任何租赁或出售限制,但暂住房则不可转租。

  至于议员关心的定价问题,陈海帆称,一定不会高于同区私楼价格,将会有优惠鼓励,但优惠不会很大,因要避免双重补偿,受影响的业权人事先会取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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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综合 来源: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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