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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降低职工医保缴费率 单位缴费率降低至6.5%

2018-11-09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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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广州市人社局公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该《通知》拟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市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6.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10%降低为8.5%。

为减轻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阶段性降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6.5%,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10%降低为8.5%。

该《通知》有效期1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相关法律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根据规定,广州市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为广州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在上下限范围内,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申报个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申报职工的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等人员的缴费基数则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2017年社保年度为4455元)。以灵活就业人员为例,按照4455元计算,到2017年7月前的缴费可以省66.825元。

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表示,降低缴费率不会影响参保人的医保待遇。

广州市人社局表示,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22日期间,该《通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文件的意见。

广大市民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请勿致电话)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邮编:510030;电子邮箱:ybc@gzlabou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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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综合 来源: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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